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去年年底就民間醫藥問題召開了會議,目前正在起草一份近兩年的工作實施方案,以推動民間醫藥的發展。
民間確實有好的技術,但究竟有多少?大家并不清楚。建議重點從三方面調查研究:一是界定。什么技術才是民間中醫藥特有的技術?要先劃定范圍,再進行篩選,篩選確定哪些技術進入研究視野。相關概念也要界定,什么是民間醫藥?什么是民間醫藥技術?什么是民間醫藥人員?二是程序。應通過什么程序來界定?不能一哄而上,但又要用好、發展好民間醫藥。三是方式方法。“文革”中我們收集了大量的單方驗方,但沒法利用,這就是沒有注意方式方法問題所致。
目前,民間醫藥人員的管理還應依據現有框架進行:一個是鄉村有中醫診療能力的人員,亦農亦醫開展中醫服務,可以走鄉村醫生渠道,現在已經在做試點。一個是師帶徒人員取得出師證,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證。另一個是確有專長人員,經當地衛生部門考核確認,可以以確有專長人員身份報考執業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