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0日,商務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第二屆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簡稱“京交會”)期間舉行了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新聞發布會。
該新聞發布會是本次京交會唯一的專題權威發布會。商務部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副司長萬連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際合作司司長王笑頻分別代表商務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布了《商務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骨干企業(機構)和重點區域建設的通知》,北京、上海、甘肅、廣東、內蒙古等已出臺地方性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政策的省市商務及中醫藥主管部門發布了本單位、本地區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的有關政策措施。
自《商務部等十四部門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公布一年多來,商務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密切配合,積極推動各地認真貫徹落實《若干意見》,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已初見成效。一是利用國家級的高水平服務貿易平臺擴大中醫藥服務貿易影響,促進服務貿易交易。二是通過全方位的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為中醫藥服務貿易創造良好環境。三是加強協調,做好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的頂層設計。四是積極通過國家外交和“走出去”大經貿戰略平臺,破除中醫藥服務貿易面臨的各種壁壘。五是上下聯動,積極支持各地發揮各自優勢特色,因地制宜,出臺地方性中醫藥服務貿易政策。
在此基礎上,為進一步加強對中醫藥服務貿易的引導與規范,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布了《商務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骨干企業(機構)和重點區域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包括了《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骨干企業(機構)和重點區域建設工作辦法(試行)》。這項工作的主要任務和總體目標是實施一批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建設一批中醫藥服務貿易骨干企業(機構),創建若干個綜合實力強、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區域。旨在通過三年努力,總結和探索中醫藥服務貿易的發展模式,創新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中醫藥服務貿易相關政策法規,建立中醫藥服務國際標準,培育國際知名中醫藥服務品牌,全面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健康快速發展。
本次重點項目主要支持一批有一定工作基礎、已形成一定規模、發展潛力較強的中醫藥服務貿易項目,并作為骨干企業(機構)的建設基礎。骨干企業(機構)主要支持近三年持續穩定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且具有較好工作基礎,已形成規模效益和良好品牌的中醫藥服務貿易企業(機構),使之發揮示范輻射作用。骨干企業(機構)的申報標準高于重點項目的申報標準。重點區域的建設對象為省、市(地)兩級政府或其委托主管部門,要求該區域內中醫藥服務貿易類別相對較為齊全,中醫藥服務貿易產業鏈初步形成,有較為明顯的區域特色,區域內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初具規模,產生良好效益,并已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本次重點項目和骨干企業(機構)共分為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科學研究、產業、文化和其它等六大類。
根據《通知》精神,凡是近年來持續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且有一定工作基礎的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文化等領域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社會團體,均可按程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