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個體中醫師必須是取得中醫執業醫師資格,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5年以上者。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硬性資格和臨床經驗的醫師才能個體行醫,開設個體診所。相對來說,個體醫師比大多數鄉村醫生,甚至鄉鎮衛生院的醫生的技術要高。筆者在農村從事中醫工作近20年,對農村中醫工作深有了解。現在,若單純靠診斷費或開中藥處方,大多個體中醫師連生存都是問題。
一是農村個體中醫師因是“個體”,不管什么“定點”都不會落在個體中醫師頭上。過去,農村個體中醫師的診療群體主要是農民,而今,新農合也把農民“定點”了,個體中醫師只有撿“漏網之魚”,或者只有醫療技術高超,才能吸引病人。這樣不利于病人平等選擇醫生,相應地,個體中醫師也很難生存。
二是農村個體中醫師沒有相應的政策扶持,要交房租、水電費、個體工商費、稅等,支出費用多,如果沒有很強的業務能力,就無法生存。
三是農村個體中醫師的社會地位得不到應有的尊重。不管是什么優秀、先進,還是職稱評定,相關部門似乎都忘記了農村個體中醫師。筆者曾到相關部門咨詢個體中醫師職稱評審的相關規定,得到的回答是“還要問問”。問誰、什么時候問呢?不知道,也不敢多問。所以,農村個體中醫師的職稱長期定格在“醫師”上。
筆者認為,要讓日趨嚴重的“看病貴、看病難”得到有效解決,大力發展中醫,尤其是農村中醫是關鍵。若農村個體中醫師技術高、醫德好的話,可以從源頭上扮演好“病員分診”任務,減少患者醫療及醫療外的額外費用。而目前農村個體中醫師的處境很尷尬,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別忘了農村個體中醫同樣是中醫發展的主力軍。(梅松政 四川省古藺縣觀文鎮梅松政診所)